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同等享受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青年就业起航计划
将16-35岁有劳动能力、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纳入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求职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着力调动失业青年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有需要的失业青年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促进其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专项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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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
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2020、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湖北省事业单位可以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供稿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新媒体中心 | 刘潇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