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部门提高防范筑牢城墙
坚决打击“校园贷”
针对近期全国性多发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校园贷”行为,本市教育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予以重拳打击,同时希望通过津云提示广大学子: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警惕各种变相“校园贷”,遇到“苗头”立刻报警。
津云新闻记者了解到,9月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对全市高校开展了“校园贷”全面调查摸底,共在31所院校排查出受骗学生,年级分布在大二至大四区间。经公安机关协调,涉事学生已和发放贷款的机构达成共识,暂停或暂缓还款。
为有效处置“校园贷”问题,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一方面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做好被骗学生调查取证及案件侦破工作,指导各高校加强排查、教育;另一方面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学生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学生采取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在持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等专项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师生都能够了解、明辨、远离此类事件。天津各大学给每名新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等防范宣传材料,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讲座、专题班会等渠道向学生介绍不良网络贷款的典型案例,告知学生校园贷风险,提示保护个人隐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据悉,本市成立市教育两委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全面检查教育系统各单位落实校园安全**情况;同时,围绕“双百行动”,继续深入开展高校矛盾隐患问题的排查管控和综合治理,与全国和本市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提高防范、扎牢城墙,不给任何针对学生的“邪恶之手”以可趁之机!
天津公安机关以案说法 对“校园贷”零容忍
近日,天津警方根据相关线索迅速出击,将一起“校园贷”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2人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表示,对于“校园贷”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成立了天津嘉科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开办培训班收取学费。之后刘某某陆续和几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金融机构为在嘉科教育报名培训的在校大学生提供课程费的分期贷款。同时,刘某某以帮忙“刷课”为名诱骗学生下载网络贷款APP,并“协助”学生办理贷款。
另一名涉案人员陈某,除利用刘某某的公司进行“刷课”外,还利用自己的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课程费贷款合作协议,通过编造虚假课程,从天津各大院校“招揽”200余名学生申请贷款,骗取超过400万元人民币。到2016年,刘某某因经营不善开始负债累累,同年3月,刘某某为偿还负债,骗取大学生的信任,与他们私下签订了由公司代为还款的贷款协议。以大学生的名义从各网络贷款平台套取贷款,贷出的款项打入自己公司的账户。天津警方根据受骗学生的报警线索,迅速展开调查,目前已将刘某某、陈某二人依法刑事拘留。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杨洪军表示,该案子具有典型的欺骗性,是“校园贷”的变种,希望广大学子以此为鉴。
警方提示,目前出现的“校园贷”大致分为三种: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其中部分平台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大学生培训、助学和创业贷款;三是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一些平台为了扩大市场,经常会降低标准吸引大学生贷款,而同时这些网贷平台又设置了高额的利率和罚息,最终可能致使大学生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对大学生而言,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攀比,过度消费;二是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要被点滴小利和虚假承诺诱惑;三是要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对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和签署协议的产品和服务要仔细辨别,谨防落入‘校园贷’陷阱。”相关公安人员介绍说。
另据了解,今年4月,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把“校园贷”“套路贷”等背后的黑恶犯罪列入打击重点。
高新区成立工作组调查
“变相培训贷”涉事企业
连日来,天津多部门单位联动,屡出重拳,严厉打击“变相培训贷”行为。近日,市公安局、滨海高新区等部门接到线索,有部分大学生疑似落入“变相培训贷”连环坑,目标直指天津滨海高新区某公司,对此,本市相关部门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
滨海高新区工委以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园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组成由火炬园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社会发展局、宣传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组。19日下午15点,工作组已经到达现场,具体了解情况。
19日下午,滨海高新区有关部门回复津云称,学生们举报的“自强家族众创空间”确实坐落于鑫茂科技园C1座四层C单元401室。培训主办方是入驻众创空间的职达(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强家族”具体提供培训服务。
滨海高新区与市场监管局核准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后发现,该公司注册法人为尚某,股东为陈某和卢某。卢某表示,前期“嘉科教育事件”即涉及到“自强家族”的学生,另一位股东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如确认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图文来源:网信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