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
1.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校代码:12803(国标)、1221(扩招)
5.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专业介绍
1.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专业介绍
电梯工程技术专业为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骨干专业,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主要培养电梯的安装、运行、维保、检测等方面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可从事电梯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工作,该专业与迅达电梯、奥的斯电梯、通力电梯、三菱电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签订毕业实习协议,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在相关单位就职。
三、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已报名参加 2021 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考生。
(6)已参加 2021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3.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 9 月 27 日至 9 月29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 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并报考我院的考生,于 9月28日至9月30日8:30至15:30,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信息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师生员工返校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教防疫办函〔2021〕52号)等通知要求,凡进入我院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现场确认和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10月18日 9:00-15:00 具体考试安排及相关内容将在考试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2.考试地点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3.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考核“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两个科目,总分为2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一个科目,总分为200分。
4.考试方式
“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的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
5.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打印的“考生证”、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好口罩参加考试。考生还需提供考试当日前14天体温检测情况并自觉接受入校前的防疫检测,14天体温检测表格在现场确认的当天领取。
6.免试条件及办理方式
考生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设备、电梯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资格证书的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10月9日9:00-15:00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招生就业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五、相关政策
1.教学形式
学院结合教学需要和考生自身条件,合理安排学习进度,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上课形式灵活组织教学,不断增强教育过程的实践性、内容和方式的选择性,充分满足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弹性学制教育。
2.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培养要求即可毕业,颁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3.奖助政策
退役军人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2号)执行。
六、录取规则
1.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2.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gfxy.com.cn
电话:63303848、63303817、63303873(传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5:30
微信公众号:tjgfxy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