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7 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5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 6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同时要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努力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会员
一、学生会成员申请条件:
(一)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注册。
(二)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三)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五)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六)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学生会成员基本权利
(一)对本学生会工作进行建议、质询、批评和监督;
(二)取得荣誉、获得表彰;
(三)要求学生会提供帮助或权益保障等方面服务;
(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章程和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学生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向广大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宗旨,维护学生会的名誉和利益。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运行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学生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向学校党委和天津市学生联合会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召开。
校级层面的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院(系)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 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一、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
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一)具有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三)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四)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二)代表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资格终止
1.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2.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所在班级、系部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四、学生会委员会
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学生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本会工作。学生会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学生会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全体会议。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有效。
(一)学委会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3.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5.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6.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8.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主席团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二)学委会资格
1.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注册;
2.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3.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6.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不得为学生会成员。
(三)学委会名额设置
依据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学生会委员会成员6名。各系差额选举两名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经各系部团总支推荐,院学生处和院团委审核,学代会投票选举产生。
五、院学生会构成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名,主席团成员5名,下设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权益部、生活部6个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名,各部人数不超过6人。
(一)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各项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加强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6.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二)院团委安排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三)建立重要事物,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审核管理制度。
(四)学生会负责举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学生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人员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经院学生处和院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履行本章程第二章所规定的有关条例。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从严治会
一、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院学生处和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二、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院团委报备。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出现违纪违法、道德失范、无法完成学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院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给予处理。
四、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学生处和院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附则
一、本章程的修订权属于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
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李 杨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2 | 代亚男 | 团员 | 综合绘画系 | 20级 | 第一 | 否 |
3 | 李京霈 | 团员 | 工业设计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4 | 邢春杰 | 团员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20级 | 第一 | 否 |
5 | 郭 英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0级 | 前五 | 否 |
6 | 于函冶 | 团员 | 服装装饰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7 | 王原龙 | 团员 | 综合绘画系 | 21级 | 否 | |
8 | 郭 辉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1级 | 否 | |
9 | 康锦亮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1级 | 否 | |
10 | 王 源 | 团员 | 服装装饰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11 | 孙梓怡 | 团员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12 | 毛亚丽 | 团员 | 工业设计系 | 21级 | 否 | |
13 | 张家维 | 团员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14 | 杜泽华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15 | 方珊珊 | 团员 | 综合绘画系 | 21级 | 否 | |
16 | 江 祎 | 团员 | 工业设计系 | 21级 | 否 | |
17 | 周志豪 | 团员 | 综合绘画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18 | 宋栎明 | 团员 | 工业设计系 | 21级 | 否 | |
19 | 郝雪茹 | 团员 | 工业设计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20 | 赵 钰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1级 | 否 | |
21 | 张佳佳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1级 | 否 | |
22 | 胡明辉 | 团员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23 | 洪 雷 | 团员 | 商业美术系 | 21级 | 否 | |
24 | 炎俊琪 | 团员 | 工业设计系 | 21级 | 否 | |
25 | 冯 楠 | 团员 | 综合绘画系 | 21级 | 否 | |
26 | 王 洋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27 | 曹国庆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28 | 刘天得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29 | 朱润杰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30 | 高 圣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31 | 李南瑾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32 | 牟鑫博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33 | 白少华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34 | 程柯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35 | 李哲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
36 | 王若琳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0级 | 前十 | 否 |
37 | 吴思瑜 | 团员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21级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我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轮值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一、候选人资格
1.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热衷于学生服务和管理工作,曾任或现任系学生干部或院学生组织干部。
2.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居于班级前1/3,无挂科。
3.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大局意识,严于律己,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并有一定的理论功底。
5.能够保证一年的任期。
6.须为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7.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加分考虑)
二、名额分配
经筹备工作组讨论,决定由各系推荐3名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院学生会、院团委经各系部考核同意可直接推荐3名主席团候选人。
三、产生程序
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附近3),并提交竞选演讲稿一份,报送本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院团委审查。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需报院团委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大会筹备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大会筹备工作组组织面试,报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四、选举办法
1.学生会主席团需经过两次选举。
第一次选举:由筹备工作小组对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预选,产生6名预备候选人。
第二次选举:由学生代表大会对6名预备候选人进行预选,产生5名正式候选人。
2.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实到代表人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到代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3分钟的竞选演讲,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过程中若出现票数相同的现象,则就得票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4.选举采取线下投票选举的方式。
5.在现场规定时间内由代表将选票自行投入选票箱。超时未提交或者代他人投票者,视为无效票。被选举人得票需获得实到代表的半数,才能当选。
6.大会选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各选举单位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7.大会选举计票人2名。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计票人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8.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大会主持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由多到少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地点:一号楼五楼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50人
(四)主要议程:
1.宣布大会纪律
2.介绍出席大会的领导嘉宾
3.院领导讲话并致开幕词
4.听取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核准稿)
5.说明选举办法和注意事项
6.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演讲
7.投票选举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主席
8.宣布投票结果
9.投票选举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成员
10.宣布投票结果
11.致闭幕词 大会闭幕
(五)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gmtj.com/home/news/info/id/1351.html
(六)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资格
1.代表必须具有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代表的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批准,本次学代会的代表为50人,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3.3%,列席代表若干。
根据全校学生总体规模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8个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1)。代表的构成要兼顾各选举单位学生分布比例、年级比例、性别比例(各选举单位女性比例不少于40%)、少数民族和学生骨干比例。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
各选举单位要组织基层班委会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本单位团组织审批。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筹备工作组呈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通过后产生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蕊 | 否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宋慧 | 否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天津市学联秘书处邮箱tj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