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布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17人(不含大一新生)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2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2020年12月10日召开 |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二、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改革学生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学生会在学生组织中的排头兵功能,特修改本条例。学生会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同时要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努力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 会 员
一、学生会成员申请条件:
(一)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并注册。
(二)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三)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五)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六)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学生会成员基本权利
(一)对本学生会工作进行建议、质询、批评和监督;
(二)取得荣誉、获得表彰;
(三)要求学生会提供帮助或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会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章程和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学生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向广大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宗旨,维护学生会的名誉。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一、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
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校级层面的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院(系)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
三、代表资格
(一)具有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三)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四)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六、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班级、系部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团委审查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七、院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 代表的构成兼顾各选举单位学生分布比例、年级比例、性别比例、少数民族学生和学生骨干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第四章 院学生委员会
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在院级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名,主席团成员5名,下设综合事务部、大型活动部、秘书部、外联部、组织部、权益部6个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名,各部人数不超过6人。
一、主要职责
(一)学生代表大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件、学生会部门设置及人事安排;
(二)负责筹备和召开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三)批准学生会的预算和决算报告,监督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
(四)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五)行使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院团委安排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三、建立重要事物,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审核管理制度。
四、学生会负责举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学生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
一、建立主要学生干部向学生会进行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道德失范、无法完成学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院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给予处理。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六章 附 则
一、本章程的修订权属于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团委。
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工作组织结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全部为共青团员,学业成绩综合成绩排名专业前30%,且无挂科。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pR08A8hQyelaT7uSxxY4g
提取码: r99r
获取附件: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我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轮值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
一、候选人资格
1.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热衷于学生服务和管理工作,曾任或现任系学生干部或院学生组织干部。
2.学业优良,平均成绩居于班级前30%,无挂科。
3.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大局意识,严于律己,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5.能够保证一年的任期。
6.须为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7.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荣誉。(加分考虑)
二、名额分配
经筹备工作组讨论,决定由各系推荐2名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院学生会、院团委经各系部考核同意可直接推荐5名主席团候选人。
三、产生程序
1.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附近3),并提交竞选演讲稿一份,报送本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院团委审查。
2.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需报院团委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大会筹备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大会筹备工作组组织面试,报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四、选举办法
1.学生会主席团需经过两次选举。
第一次选举:由筹备工作小组对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预选,产生6名预备候选人。
第二次选举:由学生代表大会对6名预备候选人进行预选,产生5名正式候选人。
2.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实到代表人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到代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3分钟的竞选演讲,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过程中若出现票数相同的现象,则就得票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4.选举采取线下投票选举的方式。
5.在现场规定时间内由代表将选票自行投入选票箱。超时未提交或者代他人投票者,视为无效票。被选举人的票需获得实到代表的半数,才能当选。
6.大会选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各选举单位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7.大会选举计票人2名。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计票人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计票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8.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大会主持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由多到少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五、其他
1.大会闭幕后,召开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分工,并报校党委批准。
2.本选举办法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3.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委员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中青联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批准,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指导思想
为推进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扬学生民主,体现学生意志。
二、大会主要任务
(一)审议第十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表决通过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三)选举产生学生会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结合目前我校学生总体规模,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基本按全校学生总数的3%产生,拟定出席的正式代表是40人。
(二)分配原则:根据全校学生总体规模和代表的广泛性原则,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的构成兼顾各选举单位学生分布比例、年级比例、性别比例、少数民族学生和学生骨干比例。
(三)代表产生:各选举单位要组织基层班委会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本单位团组织审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筹备工作组呈报,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通过后产生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名单。
四、新一届学生会主席的产生办法
(一)经筹备工作组讨论,决定由各系推荐2名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院学生会、院团委经各系部考核同意可直接推荐5名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候选人预备人选如实填写《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提交竞选演讲稿一份,报送本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院团委审查。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需报院团委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大会筹备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大会筹备工作组组织面试,报党委确定,形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三)学生会主席团需经过两次选举:
第一次选举:由筹备工作小组对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预选,产生6名预备候选人。
第二次选举:由学生代表大会对6名预备候选人进行预选,产生5名正式候选人。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gmtj.com/home/news/info/id/1256.html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为充分发扬学生民主,体现学生意志,切实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根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办法如下:
一、代表资格
1、代表必须具有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代表的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院党委批准,本次学代会的代表为40人,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3%,列席代表若干。
根据全校学生总体规模和代表的广泛性原则,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8个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1)。代表的构成要兼顾各选举单位学生分布比例、年级比例、性别比例、少数民族学生和学生骨干比例。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
各选举单位要组织基层班委会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本单位团组织审批。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向筹备工作组呈报,经院党委审批通过后产生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学生会组织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处、院团委组成。学生会组织人员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服务于广大同学的意识,更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团结建设。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0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第十四条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二)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五)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十五条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委领导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对学生会长期以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
一要明确政治引领。学生会是党在学生中的政治先锋队,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做好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性。
二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对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三全育人工作计划中,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提升工作实效。
三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打造有信仰、有行动的学生组织,完善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的渠道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
二、明确工作机制。
学校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并报党委审批通过。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王威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宋慧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