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啦!带上你的项目和团队来“逐梦创客”工作室吧!

新疆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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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啦!带上你的项目和团队来“逐梦创客”工作室吧!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发挥我校“逐梦创客”国家级众创空间基地的引领、培育、孵化作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学校近期建设完成一批创客工作室,并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入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请入驻创客工作室要求

(一)项目团队

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或近三年毕业的我校校友;项目团队有较高的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勇于创新,勇于实践。团队总人数原则上应在3-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且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建议跨专业及不同年级进行组队)、分工明确。校友为负责人的,其团队核心成员中,在校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必须占50%以上。

(二)工作任务

本次申报创客工作室分为两类:A类为自主创新工作室;B类为特定内容招标创客工作室(以下简称招标工作室)。

1.项目团队可以申报自主创新工作室,也可申报招标工作室。同一团队同时只能申报一类创客工作室。

2.凡申报A类自主创新工作室的项目团队,其自身拥有合法合规的创新创业项目,有明确、合理的创新创业目标和规划。项目应力求可持续发展,对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意识和专业学习有较大帮助。

3.凡申报B类招标创客工作室,其必须按工作室限定范围和内容进行申报,并制定项目团队工作方案。

目前,我校B类特定内容招标创客工作室暂定为:小微企业服务工作室、新媒体运营工作室、高性能计算/设计工作室、实习[兼职]服务工作室、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室、手工创作工作室、虚拟仿真工作室、3D打印工作室等。

(三)项目要求

总体要求:入驻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具备较好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适合大学生运营和工作。入驻项目凡涉及知识产权的,需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优先入驻项目:入驻项目与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结合紧密、经营模式有所创新、发展目标明确具体、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对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显著的创新创业项目,将优先入驻;国家级、省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先入驻;近年参加校级以上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校级二等奖以上)项目优先入驻;有校友资源支持的项目和校外创业导师及资源支持的项目优先入驻。

创客工作室推荐:各学院应推荐至少一个种子工作室项目。团队至少应有1名在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创业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需对项目团队人员、工作性质范围、运营模式、日常活动管理、经费合理使用等负责。

(四)入驻要求

申请入驻的项目团队必须通过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审批、登记,并自觉接受和遵守执行“逐梦创客”众创空间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02

申请入驻流程

(一)提交申请

凡有意进驻创客空间的项目团队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新疆财经大学创客工作室入驻申请表》,在校生填写附件一,校友填写附件二;

2.创客工作室申请书。请自行组织申请书的内容;

3.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的学生证,校友须提供毕业证及在校情况说明,已注册公司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均为复印或扫描件;

4.路演PPT,准备不超过8分钟的答辩PPT。

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项目(或工作室)名称+负责人手机号码+入驻申请”,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xjufecxcy@163.com。纸质版(申请表、申请书、佐证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7206室)。以上材料11月30日前上交。

(二)评审程序

初审: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的项目团队进行初审筛选,初审筛选后公布初审通过名单。

复选:通过初审的项目团队,将进行项目路演答辩并确定最终入驻项目团队。路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驻运营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与入驻项目团队签订《新疆财经大学创客空间入驻协议书》,并为其安排创客工作室,享受“逐梦创客”创客空间提供的相关资源(办公桌椅、电脑、网络等)和配套服务。优秀项目和团队可进一步申请新疆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专项资助。

入驻项目团队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室用途,不得擅自变动工作室环境及配套设施,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产生声光气污染的活动。

创客工作室如需拓展工作内容或自行添置其他设备,必须报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实施。

03

创客空间提供的服务

(一)适时组织入驻项目团队,开展工商管理、税务登记、政府财税扶持政策、法律、专利、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吸引投融资等企业开办及运营方面的知识培训;对入驻项目团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二)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企业,为入驻项目团队提供政策、管理、财务、市场、营销、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

(三)帮助入驻项目团队落实申请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四)对入驻项目团队进行专门指导和个性化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开设创新创业讲座、论坛、交流沙龙等活动;

(五)指导帮助入驻项目团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04

入驻项目的运营管理

(一)日常考核

创客工作室必须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凡不按时报送或考核不合格的,限一个月内进行**;如**后考核仍不达标,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有权中止入驻协议。

(二)转换和退出机制

创客工作室入驻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期满考核。若项目团队工作成效突出,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则推荐进入孵化区继续入驻运营,并签署新一轮入驻协议;若项目团队工作成效一般,无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则在一年期限考核结束时退出。入驻期间,项目团队如有违反创客空间管理规定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可随时与其解除协议,要求其退出。

联系人:马佩佩 胡玉舸 联系电话:7842289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网络与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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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与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编辑:陈柳录

设计:张毅

校对:刘春慧

编审: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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