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是一种依托于计算机及远程网络的无纸化录取方式。院校招生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系统直接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高校在投放、接收、审阅考生档案以及录取新生等招生过程中,没有纸质档案的流通,而是依托网络系统用信息流通代替物件流通。实行网上录取后,招生录取全过程达到了无纸化,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更好地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实行网上录取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对计划的调整、考生档案的流通、招生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录取审批等都可通过计算机的命令来实现,各部门、岗位均由系统授权行使职能,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与院校招生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轨迹全部由计算机予以记载。由于所有的考生档案都存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中心服务器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便可高效率地完成调档、整档、发档等任务,顺利完成录取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流程的主要环节如下:
(1)准备。院校的有关设备须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的服务器连通。院校核对招生计划、了解新疆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确定合理的调档比例等。
(2)投档。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的调档比例,通过计算机网络向院校投档。
(3)下载、阅档。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院校通过计算机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
(4)退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新疆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招生计划、本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及其专业,同时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交拟退档的考生名单。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检联络员根据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对学校提交的拟退档名单进行复核,对退档理由不成立或不充分的考生名单退回院校,由高校重新审核。
(5)录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检联络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院校招生工作人员核对、确认录取新生名单。
(6)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后,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自新疆自治区招办微信“新疆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