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9·17”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便民警务站硬件和人员警力配置建设。呼图壁县便民警务站现招录17名工勤编制警务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呼图壁县公安局在岗协警且在协警岗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呼图壁县行政辖区户籍,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含高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8日以后出生)。曾为复转军人的在岗协警,在协警岗位工作年限需满一年。
二、选聘岗位职数
便民警务站编制内工勤岗位17个,少数民族岗不少于30%(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 11月 8日,发布招聘简章及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11月8日-11月13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
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三)资格审查时间:11月15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察考核时间、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消息,公布选聘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网等渠道发布。
(二)报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县公安局出具的协警岗位工作证明,到县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要填写《呼图壁县便民警务站选聘人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发布简章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5岁及以下,即1980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纪检委联合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呼图壁县便民警务站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
(四)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公安局负责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下,面试用汉语进行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1名主考官和6名考官组成。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抽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通过呼图壁县公安网及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每个招聘职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对下列人员给予总分加分政策:受到州公安局表彰或在州、县公安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协警的一次加1分(同一年度获得两项及以上荣誉加分不累计,均为加1分),按年度获得优秀次数累加分数。(以县公安局提供的考核文件为主)
(六)体能测评(素质能力测评)。
体能测评由县人社局和公安局组织。按面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合格根据选聘职位按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入围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在呼图壁县政府网、公安网上公布。
(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公职人员任职资格者,以总成绩积分为基础,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八)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间如果出现有争议的问题,经领导小组调查和核实后做出裁定。公示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公安局联合发文确予以确认拟聘人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录工作,由呼图壁县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录工作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16年呼图壁县公开选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