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拜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农村(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等协警岗位,共招录481名(只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月13日截止;
2、报名地点:⑴ 拜城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联系人:刘斌,高雁 电话:8694288 拜城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黎明,电话:8817113
⑵户籍所在地各乡镇派出所,联系人:户籍所在地各乡镇派出所所长;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报
名,报名时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一并进行。合格后领取《拜城县公安局协**政审表》;
报名相关说明: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各证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六、政审、考试、体检及录用
1、考试:由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拜城县公安局政治处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后参照《公安机关体能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1、政审:笔试、体能测试合格后,领取政审表,政审表需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及联系电话,按相关要求到所在地派出所和村(社区)政审,明确签注“政审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公章;
2、体检:政审合格后,本人持身份证到拜城县人民医院或维吾尔医院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
3、录用: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拜城县公安局内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4、分配:由公安局政治处负责分配,分配方向为户籍所在地警务便民服务站或(村)警务室。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5、各用人部门自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1个月后与拜城县公安局签定《拜城县公安局协警聘用合同》。
七、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按现行公安协警工资标准,总额为2614元(含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其他待遇:岗前进行免费培训,经合格上岗后统一食宿,不定时发放警务装备。工作期间表现突出为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提供事业编、行政编应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