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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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引进人才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新疆第一家国家级高新区,也是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改善高新区(新市区)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党政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计划面向国内重点大学引进应届本科以上学历优秀人才65名,为事业编制,预计3月中旬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举办推介会。

一、岗位要求

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引进人才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

(二)具体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本科年龄在28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博士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高新区(新市区)将通过发布公告、宣传推介、简历筛选、面试面谈、就业实习、考察、体检等程序,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简历收取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20日,整体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四、工资待遇

工资额:国家规定工资+高新区(新市区)津补贴+年终奖金;

人才补贴:博士补贴400元/月,硕士补贴200元/月。

五、相关要求

请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简历请以姓名+学校+学历+毕业时间命名)发送至邮箱631950400@qq.com。

联系人:帕丽旦

手 机:18129325023

联系电话:0991-367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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