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新疆新媒体中心、新疆宣传干部学院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1、新疆新媒体中心,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参与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网络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组织开展网络新闻宣传业务研讨活动;通过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发布自治区重要新闻。
2、新疆宣传干部学院,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宣传干部及文化人才培训任务;承担自治区宣传干部教育中心的场所管理、新闻发布、会议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17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16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16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加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及缴费: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网址未加载,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蓝底或白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
(6)缴费时间:
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自5月3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职位咨询电话:0991-2398196。
2、报考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加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有加试要求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无加试要求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
(2)笔试时间为6月3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原件提前2小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截图打印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专业加试
报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笔试入围人员需要进行专业加试,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20%折算。专业加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
4、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新疆新媒体中心岗位:(笔试×40%)+(专业加试×20%)+(面试×40%)=100
(2)新疆宣传干部学院岗位:(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编辑:王苗苗
审核:张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