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昌吉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对昌吉学院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HSK等级须达到8级或MHK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没有HSK/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昌吉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辅导员、教学秘书、文秘、组织员、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员岗位
(1)报名方式: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网报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昌吉学院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网址未加载)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时上午10:00-13:30,下午4:00-7:0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行政楼二楼207室人事工资福利科(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磊、吴璇0994-2354152
(3)资格审查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b.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d.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e.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g.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及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后续网上报名。
(5)网上报名期限: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4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起。
(6)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二),面试审查时携带备用。
教师、实验员岗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工作日)
(3)报名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行政楼二楼207室人事工资福利科(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关磊、吴璇0994-2354152
(5)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学院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b.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d.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e.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g.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及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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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苗苗
审核:张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