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才需求,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自治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备适应本职工作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至16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民政厅报名点:自治区民政厅人事教育处703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538号,可乘7路、10路、16路、35路、63路、528A路、BRT3号线等公交车团结路车站下车即到)。联系人:张龙(联系电话:0991-2879093,15981777515),孙文璇(联系电话:0991-2862153,13999971126)。
荣军医院报名点:新疆荣军医院4楼人事科办公室(昌吉州呼图壁县园户村北路31号新疆荣军医院)。联系人:魏正江(13999181267),高振波(0994-4517077,15001697299),袁丽娟(0994-4518793,15886913599)。
4.报名须带材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5.专业参考范围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6.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民政厅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7年6月9日至16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民政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民政厅网站(网址:www.xjmca.gov.cn)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麦尔哈巴
审核:张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