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玛纳斯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经玛纳斯县党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玛纳斯县公安局现面向全疆公安机关(不含兵团公安机关、监狱系统、林业或森林公安机关)公开选调2名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编在岗的行政编民警。
二、选调岗位、人数
1、大学本科(全日制)中文文秘专业2名(男性1人、女性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为本科及以上;职级为科员级。
(三)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年龄35周岁以内(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与选报岗位相同的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称职及以上。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截止2017年7月20日,届时对报名人员履行选调程序。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地点在玛纳斯县公安局政工科。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首授警衔审批表和警衔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填写报名表、公务员申请调动登记表(表内须有本人所在单位及具有调配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签字盖章)。
五、组织考察
考察由玛纳斯县公安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玛纳斯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公安局政工科咨询。
联系人:仲思桥 电话:18099369581
座机电话:0994-6661578-6035.
0994-5306035
编辑:王苗苗
审核:张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