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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经中共和硕县委员会、和硕县人民政府同意,新疆巴州和硕县公开招聘公安、教师、医生、工作人员198人。各招聘简章如下(包括三个简章):
2017年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聚力新疆工作总目标,经新疆巴州党委、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139名。
1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2
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户籍不限。
(三)以男性为主,特殊岗位性别以职位表为准,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张家口籍考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仅限公安、政法专业),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招聘职位
详见《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条件表》(附件1)。
4
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其中一种方式。考试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填写《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身份证(有退伍证明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018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提供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97592681@qq.com。招考领导小组考前统一审核原件。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1月6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二楼大厅
报名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中兴北路辅路(西门),富强路(东门)
乘车路线:乘7、12路公交车到市府大楼下车到北方学院东校区西门,乘33路公交到北方学院东校区东门。
2、提供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宣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合格的均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按照方便考生的原则,考试地点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和硕县等,试题统一命制,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考生须按准考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4、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考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人社部门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或报考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拟聘人员经所有考试程序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统一由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财政统发工资,缴纳八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附加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900-1300元/月>),具体工资待遇如下:
1、月应发工资本科学历6987元、大专学历6694元、高中6619元;
2、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每年720元;
3、工作满一年年终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本科学历1859元,大专学历1801元;
4、工作满一年,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8000-12000元;
5、工作满一年,发放精神文明及综合治理奖3000元;
6、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
报名咨询:
张国副:18099775666(微信号tsgh131486)
电话:0996-5627341,0996-5622777(传真)
QQ号:597592681
电子邮箱:5975926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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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
附件2.《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3.《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4.《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
2017年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根据自治区及自治州教育党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其中高中教师岗位25人、初中教师岗位15人、幼教专业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2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少数民族教师须为民考汉教师,且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关要求。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专院校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7.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集体商定;
(2)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亦可);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暂不作要求。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但须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
招聘职位
详见《2017年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表》
4
招聘程序
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毕业生报名时需填写《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语言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网络报名。通过微信平台、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及要求,考生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招考领导小组考前统一审核原件。
邮箱:2810112468@qq.com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1月6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二楼大厅、新疆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报名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中兴北路辅路(西门),富强路(东门)
乘车路线:乘7、12路公交车到市府大楼下车到北方学院东校区西门,乘33路公交到北方学院东校区东门。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比例为3︰3︰4,满分100分。
2、按照方便考生的原则,考试地点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新疆和硕县等,试题统一命制,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考生须按准考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4、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考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6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四)聘用及待遇保障
被招聘的教师与和硕县教育、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2018年6月统一组织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招聘考试,正式录取后,统一办理自治区特岗教师入职手续,享受新聘特岗教师各项工资待遇;若未顺利纳入特岗计划的人员,可作为县域内自主招聘教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县域内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规范性津贴等组成。
本科生每人每月4905元(含五险一金)、大专(高职)生每人每月4775元(含五险一金)。
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文件发放8000元-12000元年绩效奖励。
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发放。
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发放。
参加单位值班可发放值班津贴800-1000元/月。
在基层乡镇学校工作的教师还可领取每月200元的基层补贴。
对应聘到和硕县任教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为教师提供教师周转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依法享受探亲假,未婚的一年一次,已婚的三年一次,由工作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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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和硕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 《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条件表》
2017年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满足和硕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9名。
01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02
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3)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03
招聘职位
详见《2017年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04
招聘程序
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与应聘人员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招聘工作组达成意向的,毕业生报名时需填写《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09564260@qq.com。招考领导小组考前统一审核原件。
咨询电话: 张老师:13909969615
谢老师:0996—5622602
18997603059
李老师:0996—5623513
18999626779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6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二楼大厅、新疆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南路36号
报名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中兴北路辅路(西门),富强路(东门)
乘车路线:乘7、12路公交车到市府大楼下车到北方学院东校区西门,乘33路公交到北方学院东校区东门。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6︰4,满分100分。
2、按照方便考生的原则,考试地点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新疆和硕县等,试题统一命制,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考生须按准考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4、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考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4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和硕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1、一经正式录取,被招聘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与和硕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
2、招聘人员从签订就业协议之月起计发工资。
3、聘用人员的配偶、恋爱对象志愿到新疆工作的,由所在地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当地安排适当的就业岗位,招聘人员子女享受县以下十五年免费义务教育。
4、对高学历的、重点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人员考察素质较好地优先安排在好的岗位。
5、对应聘到和硕卫生计生系统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6、依法享受探亲假,未婚的一年一次,已婚的三年一次,由工作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和硕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1)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 489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 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30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2)本科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30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25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3)专科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10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24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县医院做为差额单位,薪酬待遇面议。(4)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可领取每月200元的基层补贴。
2、食宿保障。招聘到我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每人70平米),如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供职工周转宿舍。
3、正常休假。凡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县工作后,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的三年一次,每次20天,并按照在编职工探亲报销标准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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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编辑 | 李雨桐
审核 | 麦尔哈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