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1、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2、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5日(工作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王婷婷、杨帆
咨询联系电话:0991-2391455、2391740
(四)报名方法: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拟聘岗位专业要求,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填写《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电子版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邮件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电子邮箱:xjjwzzb@163.com
邮件主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邮件附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名称一致),并附个人简历。
(五)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弄虚作假的、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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