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讯
2013年7月,全国普法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对学院“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学院“六五”普法档案建设和整体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并决定将学院作为先进单位向全国普法办申报。全国普法办印发《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普法办【2014】4号),学院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