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大榜样·抗疫最美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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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大榜样·抗疫最美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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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表彰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校各学院、各部门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讲好我校抗“疫”故事,弘扬万众一心、同舟共济、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抗疫精神,坚定全体师生员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与决心,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师大榜样·抗疫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校涌现出来的勇于担当、忠诚敬业、不畏艰难、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或群体。参选类型分最美集体、最美工作者、最美志愿者三类,全校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均可参选。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每单位报送2-3名候选人,其中最美集体1个(没有可不申报),最美工作者1名,最美志愿者(含学生)1名。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上报,网络投票,评选工作小组评定,学校党委最终审核等环节。

学校对获奖人员和群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通过制作宣传海报、视频短片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

三、评选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挖掘提炼身边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要用心用情用力讲好本单位的抗疫励志故事,彰显“抗疫最美人物”的榜样力量。

四、材料报送

(一)《新疆师范大学“师大榜样·抗疫最美人物”候选人推荐表》1份。

(二)不少于2000字的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份(第三人称表述),要求主题鲜明、事迹突出、细节真实生动、感受感想真切,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A办公自动化。(昆仑校区、文光校区各单位提供《推荐表》扫描件及电子版事迹材料)

以上材料报温泉校区行政楼党委宣传部348室,截止日期为9月1日。

联系人:张凤丽

联系方式:4112030

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新疆师范大学新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中共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排版:陈泽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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