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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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艺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际代码:12482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独山子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第五条 招生层次及学制:普通专科(高职)

第六条 学院概况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文兼备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工业企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曾获得“全国德育科研名校”和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的称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2018年被确立为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校园”、“新疆高校餐饮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建校65年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质量为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忘服务国家能源战略的初心,坚持专业与产业对接,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政校企合作,秉承“厚德、崇能、唯实、求新”的校训和“敬业、爱生、重能、善教”的教风,已培养6万余名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石油工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在独山子和克拉玛依两地办学。其中,独山子校区占地1297.12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克拉玛依校区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技师培训学院三校共享校园资源,总占地面积4084.2亩,建筑面积52.0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0亿元(不含克拉玛依校区基础设施),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资产1.1亿元。

学院先后开发了86门基于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专业核心课程,建成国家级精品课1门、国家专业资源库课程1 门、自治区级精品课14门、院级精品课64门,公开出版教材80余本(1本入选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本入选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3本获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优秀教材一等奖、1本获评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优秀教材二等奖),有8个教科研课题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100多门课程实现线上学习,主持立项的教育部油气地质勘探技术专业教学标准通过了教育部内审,主持立项的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国家资源库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为适应新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克拉玛依城市科学转型,根据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克拉玛依市打造北疆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学院围绕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链开设有石油与天然气、计算机、化工技术、旅游、汽车制造、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等十八个大类38个高职专业和13个中职专业,形成了以石油石化上、中、下游产业链为主线、多种专业类型并举的办学特色。其中,有5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专业服务提升项目、3个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自治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专业、4个自治区专本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专业、6个中高职衔接专业、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具备16 个工种的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资质,近三年共组织开展了5000余人的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有1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0个实现了“实景+虚拟”相结合,13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育部认定6个专业实训基地为国家级“实训基地”,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群为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另有三个实训基地建成自治区级师资培训基地。

学院按照“人文、生态、数字、和谐”的理念已基本实现智慧校园,建成了视频监视系统、综合管理平台、腾讯微校系统、综合教务系统和教学网站等。两个校区功能齐全,各具特色,均能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良的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学习生活环境。

第七条 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就读校区

备注

1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100

克拉玛依校区

2

420403

钻井技术

100

克拉玛依校区

3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45

独山子校区

4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130

独山子校区

5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5

克拉玛依校区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1年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九条 报名时间、流程、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考生上交资料

(一)报名、资格审核时间:10月28日-11月3日

(二)报名流程:高职扩招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查,最后现场确认缴费方式。

1、登录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同时须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学院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考要求、学费标准、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

2、网上填报完成后,系统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盖章。

3、考生在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等到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4、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失误导致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缴费

1、现场确认、缴费时间:11月5日—6日

2、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学前教师,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地、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4、企业员工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5、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失误导致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生资格公示

11月10日在我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kzjsxy.edu.cn),公示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考生名单。

(五)考生上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自治区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确认登记表》;

3、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两部分成绩构成。对于免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录取时文化素质测试按100分计算;对于免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考生,在录取时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按100分计算。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相结合。

2、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免予文化素质测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二)考试时间:11月13日-16日

(三)考试地点:采取网络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在面试考试前1天联系考生,并告知考试事项。

第十一条 录取、公示

(一)录取时间:11月17日-19日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于11月20日-25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结果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jzs.edu.cn)或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kzjsxy. edu.cn)查询。

6、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第十二条 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录取学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修满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等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积极考取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实行学分置换;

2、采用线上线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习,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高职学费: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800元/生·年。按相关规定,退役军人免收学费(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克拉玛依校区100元/月,独山子校区80元/月,按累计住宿月数收取。

第十四条 体检

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扩招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第十六条 监督机制

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90-6620723。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 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学院官网:http://www.kzjs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kzjs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0-6234377、6620737、6609801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90-6620723

第十八条 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答复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2、学院有关2021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就业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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