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码法怎样保障和促进密码的发展?
法案总则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在发展促进和保障措施方面的共性内容作了规定。
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交流,依法保护密码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建立密码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第九条)。
规定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第十条)。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第十一条)。
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加密信息或者密码保障系统,不得利用密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二条)。
二、为什么密码法要对特定商用密码产品、服务实行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
密码法设立该制度,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商用密码产品、服务是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特殊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应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质量与安全性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检测认证的方式对其质量与安全性进行技术把关。
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仅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和使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商用密码服务,并通过制定产品、服务目录明确界定管理范围,不会对市场和产业构成不必要的限制。
来源|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