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社保卡(微信公众号)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统筹单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2021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39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