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1〕41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五个类别: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其中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高校及陕西省属高校(以下简称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省外高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课校考。
1.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
各市(区)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市 (区) | 报名时间 |
西安、铜川、杨凌 | 12月23日 |
宝鸡、咸阳、渭南、延安 | 12月24日 |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 | 12月25日 |
报考编导类、播音类专业的考生于12月14日至17日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网站(www.snnu.edu.cn)先进行网上预约报名,再按上表规定时间到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报名,概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
报考表演及其他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北工业大学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由西安音乐学院、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3、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4.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二、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计划分3类编制:艺术(文);艺术(理);艺术(不分文理)。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以下统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外省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笔试于2011年12月31日进行,播音类专业课面试于2012年1月1日至4日进行。
1.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在西安美术学院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2.全省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统考笔试使用同一份试卷,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300分。编导类只进行笔试,播音类还须面试(考试内容见附件3)。播音类专业课面试每名考生限时6分钟,满分值300分。播音类专业课笔试、面试总分值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满分值仍为300分。
3.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安排在2012年1月份进行,报名、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和西北工业大学另行通知。
(二)2012年我省统一实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不再组织校考。
在陕招生的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其他省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方向为史论、表演、书法的,以及美术类专业目录内的摄影专业,省外高校务必于2011年12月2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上述专业可不按美术类对待。未按时提交申请的仍按美术类专业对待,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四)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务必于2011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申请表样见附件4),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五)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