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点原则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
(二)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 ( 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 , 下同 ) ,如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 ) 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尽量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如招生院校确需校考的,可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是指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达到艺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中,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艺术统考总成绩还应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三)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13 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除外 ) ,如与我区艺术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
二、指定考点
区外院校在我区组织校考须在我院指定的考点进行。经我院授权,我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市第五中学具体承担区外院校在我区设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广西师范大学为美术类、非美术类考点。
1 、美术类专业考试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邮编: 541004 。
联系人及电话:席志新, 13317630496; 唐立, 0773 C 2853301 , 0773-2863729 (办公室传真)。
2 、非美术类专业考试地址:桂林市王城 1 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邮编: 541001 。
联系人及电话:秦 铭, 18907730800 ;陆黎明 15977329196 , 0773-2830081 (办公室兼传真)。
(二)南宁市第五中学为美术类考点。地址:南宁市华强路 95 号,邮编: 530011 ,联系人及电话:陈武业,0771-2410160 (兼传真), 13367806280 。
三、校考时间。
校考从 2012 年 1 月 16 日开始, 3 月底前结束(南宁五中考点 2 月底前结束)。
本文节选自:《2012年高校艺术类专业在广西设点考试工作通知》
推荐信息:2012年广西艺术统考考试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