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考考点指定
(一)广西师范大学为美术类、非美术类考点。地址: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邮编:541001。
美术类联系人及电话:席志新,13317630496;唐立,0773-2856601(兼传真)。
非美术类联系人及电话:秦 铭,18907730800;郑 凯,15878355933, 0773-2881975(兼传真)、0773-2830081。
(二)南宁市第五中学为美术类考点。地址:南宁市华强路95号,邮编:530011,联系人:陈武业,联系电话:0771-2410160(兼传真),13367806280。
二、可在我区组织校考的学校
根据教育部规定,以下4类学校可在我区组织校考。
(一)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
(二)教育部批准的18所区外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三)教育部批准的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高职(专科);
(四)确有特殊要求,经我院批准的其他区外本科院校。
凡符合条件在我区组织校考的区外院校,请与考点联系,并在2011年1月15日前将本校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函告考点,由考点汇总后报我院审核备案,我院将审核通过的可在我区组织校考的院校名单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上。
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报我院,内容应包括所考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及各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评分办法、录取规则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校考考试时间
2011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文章节选自《2011年区外高校在广西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的通知》(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