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投档规则请以当年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1.音乐表演专业:根据分省计划及招生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绘画、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音乐学专业、绘画专业: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2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80%。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