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在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在部门动员下,各教研室围绕宪法精神有序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思考如何在扎实学习、牢固掌握的基础上将宪法知识、宪法精神带入课堂,带给学生,帮助学生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回顾党的历史,制定修改宪法的实践有经验、有教训,有前进、有徘徊。学习宪法精神,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理解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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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马克思主义学院
排版 | 章渊
审核 | 杨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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