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8年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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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师生员工: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作如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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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防火区:龙泉校区和杨林校区所有林区。

二、森林防火期:全省自2018年12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至2019年6月15日结束。

三、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允许,森林防火区范围内,严禁师生员工有下列行为:

(一)非防火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林区;

(二)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

(三)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请各位师生员工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引发森林火灾的事故发生。若因个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龙泉校区报警电话:65843586

杨林校区报警电话:67977110

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12119

(信息来源/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马博荣)

(编辑审核/王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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