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在,未来
2019年12月1日-12月7日,是我国的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宪法宣传周”营造起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宪法意识的良好氛围。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9:00,教育部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进行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直播,本着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的思想方针,并进一步渲染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学生学习宪法的热情和对宪法的深入了解,我院组织学生进行了观看学习。
我院学生观看“宪法晨读”活动直播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为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我院在龙泉校区、杨林校区LED屏幕发布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等宣传标语,向全院师生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发布宪法宣传标语
为期一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更深入地在学院师生中树立了宪法意识,让我院师生更深刻地体会到宪法是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有助于我们每个人积极投身到推进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去,为实现依宪治国的目标而端正自己的宪法观和权利观,牢固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理念。
让我们一起
学习宪法
尊崇宪法
维护宪法
视频|哔哩小红旗
图 |陈姝霏 网络
文 | 王论 王霁琪
责任编辑 | 王景秀
编辑审核 | 王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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