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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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优惠政策(2019年3月)
出台啦!
一、优先优待
1.“四个优先”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为大学生参加体检开通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
2.家庭优待
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兵役法》、《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
3.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4.选取士官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加强大学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的意见》(参联〔2010〕3号)】
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定级定衔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务〔2010〕734号)】
5.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或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入伍1年半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研究生不超过29岁,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
6.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后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即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
【适用:在校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办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
【适用:大专毕业生;依据:《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关于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军校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2〕3号)】
7.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8.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9.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在校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10.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11.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12.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13.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1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1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四、就业创业
16.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毕业生;依据:《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
17.参加公务员招录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
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18.放宽招录(聘)条件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
【适用:退役军人;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19.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0.纳入基层服务计划
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适用:毕业生;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1.放宽落户限制
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
【适用:毕业生;依据:《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云政发〔2018〕22号)】
22.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适用:退役军人;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3.拓展就业渠道
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适用:退役军人;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4.加强后续扶持
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适用:退役军人;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5.鼓励扶持创业
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
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适用:退役军人;依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五、其他待遇
26.悬挂光荣军属牌
对当年入伍的义务兵,须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在翌年建军节前将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
【适用:义务兵;依据:《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云政发〔2018〕22号)】
27.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适用:义务兵、士官;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8.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适用:义务兵、初级士官;依据:《兵役法》】
29.保留经营权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适用:义务兵、士官;依据:《兵役法》】
30.出行优先
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随同军人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提供与军人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适用:现役军人;依据:《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8〕145号)】
31.游览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适用: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2.参军入伍经济待遇
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云南省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2019年发放2018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预计最低不少于1万元)。此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按照就高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区视财力情况,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标准。
【适用:义务兵;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云民优〔2018〕12号)】
②国家资助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
③一次性奖励金。对省内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大学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4000元、专科学历3000元,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专科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适用: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云政发〔2018〕22号)】
④报销差旅费。积极解决大学生8月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的有关困难问题,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
【适用:应届毕业生;依据:《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云政发〔2018〕22号)】
⑤工资津贴待遇和保险(以昆明地区为例)
义务兵津贴:1000元/月×12+1100元/月×12=25200元
养老保险金:26732元(退役后可接续关系)
职业年金:16205元
⑥退役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标准为4500元/年)。
【适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⑦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安置地县级政府应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计发(3600元/年)。各地区也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适当提高本地区一次性补助。
【适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7号)】
另外,全省部分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立功受奖、进藏(疆)新兵和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等办法,由当地按标准进行发放。
看过了上面的这么多优惠政策,接下来便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征兵体检12个多发性常见问题及处置方法吧!
2019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以往经验,每年有很多青年虽然提前做了不少准备,最终还是因征兵体格检查不合格,导致军旅梦破碎。那么,主要问题出在哪呢?为便于大家针对性做好准备,梳理汇总了征兵体检12个多发性常见问题及其处置方法。想当兵的同学务必要引起重视,提前预防调整,消除身体隐患,做好充分准备。
第一个:体重不合格
标准:①男青年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②女青年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建议:①尽早对照计算公式测量体重。测量时挺胸、收腹、抬头、身体绷直,看是否符合标准。②超重需减肥。适情增加运动量,适当节食,饮食清淡,作息规律。③偏轻需增肥。适情增加运动量,适当多饮多食,荤素搭配,作息规律。
第二个:视力不合格
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建议:①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如屈光不正,可根据自身眼部条件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手术要选择正规专业眼科医院,手术时间需在2019年3月10日前;参加征兵体检时要向体检医生提供相关手续(手术诊断证明书和病历等)。③保持健康用眼方式,少玩手机,少打游戏,少通宵熬夜,远离电子屏幕,多出门锻炼身体。
第三个:下蹲不全不合格
检查方法:双手抱头,双足并拢,双足跟踮起,挺胸收腹,上身保持正直,进行深度下蹲。
标准: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不合格。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外合格。
建议:①尽早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如存在此症,每天适情循序渐进开展蹲下练习,腿筋拉伸,并减少腹部赘肉,均衡饮食、规律作息。
第四个:血检尿检不合格
标准: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主要原因为转氨酶、肌酐、血小板、尿酮等超标)。
建议:①尽早到医院进行血检尿检(血常规、血生化、血免疫、尿常规、尿沉渣、尿毒品等),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平时不熬夜、不饮酒,不喝碳酸饮料、不吃或少吃烤涮食品,控制饮食、规律作息。
第五个:心率不合格
标准: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建议:①尽早进行自查,不同时间多次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体检结论以体检当时状态为准,其他体检证明无效,所以体检时要保持平静心态,尽量避免剧烈运动。③必要时,应进行心电图检查,查看是否有病理性因素。
注意:根据体检标准,心电图检查“正常心电图”和“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具体标准应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第六个:文身不合格
标准: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建议:①没文身的,千万别尝试,无论是大是小、无论是在身体哪些部位,都不可取;包括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都不能有。②有文身的,不管图案是大还是小,不管是在身体什么部位,务必要及早进行彻底的美容除痕,千万别心存侥幸。③没烟头烫伤的要保持好,有烟头烫伤的要彻底除疤(通常有两个以上烟头烫伤即不合格)。
注意: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七个:男性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标准:中、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建议:①尽早做阴囊彩超检查,看是否患有此症。②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检查一经发现患有此症,无论轻重都要引起重视,可结合自身身体条件采取医疗的方法治疗。否则,将增加不合格被淘汰的风险,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③加强预防,多运动,穿宽松衣裤,避免频繁冷热刺激,避免久站久坐,养成科学健康生活的好习惯。
第八个:腋臭不合格
标准: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人员和潜水员不合格。
建议:①如患有此症,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建议无论轻重都彻底予以根治,否则同等条件下难以保证通过体检。若采取手术治疗方式,需及早进行,不影响身体功能,参加征兵体检时要向体检医生如实说明手术病史,并提供相关手续(诊断证明书和手术病历等)。③平时注意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第九个:痔疮不合格
标准:环状痔,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建议:①如患有此症,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建议无论轻重都彻底根治,否则同等条件下难以保证通过体检,可结合自身身体条件及早采取合适的方法治疗。③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规律作息,忌久站久坐;注意饮食调节,忌辛辣刺激,多吃蔬菜水果。
第十个:脂肪肝不合格
标准: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合格。重度脂肪肝,不合格。
建议:①尽早做腹部超声检查并化验肝功,看是否患有此症,若有,无论轻重都要引起重视、尽量消除,否则轻、中、重度很容易互相转化,增加了不合格被淘汰的风险,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②多运动,忌饮酒,少吃高脂高糖食物,必要的还需配合药物治疗。
第十一个:肘关节过伸,外翻不合格
检查方法:用量角器测量肘关节过伸是否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是否超过20度。
标准: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建议:①一手抓住上臂远端,一手握住腕关节,缓慢屈肘。当屈肘角度超过90度以后,可以坐在床边或桌边,前臂顶在床沿,用身体前倾来增加肘关节的屈曲角度。还可以借助拉力器锻炼屈曲角度和肌肉力量。俯卧撑是在肘关节力量达到一定程度并有一定活动度以后施实。②一手扶上臂远端,一手握住腕关节,缓慢下压伸肘。活动改善后,可以平躺在床边,前臂伸出床外,在前臂远端施加重量(如沙袋、秤砣等),充分放松,尽量坚持较长时间。也可以借助拉弹力健身器或提重物(5-10公斤左右)。单杠悬吊也是不错的方法。
第十二个:外伤和手术史的规定
主要包括: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胸、腹腔手术史;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体检时需提供诊断证明和病历)
上述12个问题既是近年征兵体检淘汰最多的问题,也是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前预防解决的可控性问题。以上内容主要是提供一个参考,以便于下步大家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总之,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定期体检。对照征兵体检标准提前摸底自查,主动到医院检查,如发现有可疑性、边缘性疾病或不合格项目,及早准备,对症治疗。
二是规律生活。积极克服不良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引发不符合体检标准的病症。
三是及时治疗。近视、腋臭、结石、痔疮等经过治疗不影响入伍的疾病要及早诊断治疗,留出足够的康复期(比如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手术时间距征兵体检时间应在半年以上)。
广大青年朋友们!紧张火热地军营需要健康的体格!现实美好地生活需要强健的体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赶快行动起来吧,认真汲取以往“教训”,充分做足今年“功课”,积极消除隐患,不留任何遗憾!
详细标准规定,请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学生处武装部供稿
云大旅院报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