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开会议,强调大学本科要“严起来、难起来、实起来、忙起来”,“让毕业难起来,让质量提起来”。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并将积极稳妥推进学分制改革。这种从严从紧从实的变化,你感受到了吗?
近日,记者从教务处获悉,我校近四年在校生留级人数已超过160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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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学生学习情况,留级人数74人,退学人数13人,其中一名退学学生的累计未修够学分高达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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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学生学习情况,留级学生34人,退学学生12人,其中一名退学学生的累计未修够学分高达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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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学生学习情况,留级学生23人,退学学生9人,退学的学生中有两名累计未修够学生高达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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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学生学习情况,留级学生29人,退学学生4人,其中一名退学学生的累计未修够学生高达44.5分。
除了留级、退学的学生,这种变化还体现在毕业证及学位证授予情况上,更是一个“严”字了得!我校2019届4007名毕业生,有89名学生因部分课程学习成绩不合格,未修满规定的学分,不具备毕业资格,予以结业。各学院结业学生人数分别为:外语学院6人 、艺术学院22人、信息学院5人、文学院4人、经济管理学院16人、财会学院29人、旅游管理学院7人。是不是有点瑟瑟发抖,不过,现在努力还来得及!
那么,根据《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哪些情况下是要留级或退学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学(lao)习(ji)一下:
一、关于学生留级的相关规定
(一)一年级学生留级
一学年中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总和达到该学年应修学分的2/5及以上者,应予留级。
(二)二年级学生留级
1. 一学年中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总和达到该学年应修学分的1/3及以上者,应予留级。
2. 二年级学习结束时,两学年中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应予留级。
(三)三年级学生留级
1. 一学年中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总和达到该学年应修学分的1/3及以上者,应予留级。
2. 三年级学习结束时,三学年中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数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不得升级,延长在校学习期一年。
二、关于学生退学及试读的相关规定
(一)一学年中两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总和达到该学年应修学分的2/3及以上者;
(二)未经批准连续2周及以上缺课或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三)休学和保留学籍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未被批准者;
(四)因病应该休学而未办理休学手续,且在一学期内缺课达到该学期总学时的1/3及以上者;
(五)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在校继续学习者;
(六)因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决定必须退学者;
(七)本人自愿申请退学者。
因成绩不合格而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如在学习年限的范围内可在退学后1周内申请随下一年级跟班试读。试读期间无学籍,试读一年后各科考核成绩合格且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可以申请恢复学籍。学校承认其退学前及试读期内已取得的学分,并认可试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学分。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试读。
在此,郑重告诫各位老学长、小萌新们要加油哦!!珍惜青春、珍惜当下,千万不要“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到时候老学长变成了小萌新,小萌新变成了老油条,可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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