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文山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解决消防站警力不足问题,增强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执勤力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文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应聘人员经考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与现役消防官兵共同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至23周岁(退役军人延至2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及不良嗜好,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
三、合同期限
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的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四、相关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三个月(含集训时间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试用期满后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履行合同期间,第一年工资月均收入1800元,并依法办理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其余未尽事宜请致电或到文山市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咨询或领取详细招聘简章。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文山市公安消防大队(文山市城南体育馆健民路);网上邮件报名请将个人材料发至邮箱(285824443@qq.com)
(三)提交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技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提供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四)报名时可先填交报名表。
(五)咨询电话:孙干事 杨干事(2150072)
报名表请到各学院辅导员或招就处下载填写报名。
招就处电话0876-2825077.
需要报名的同学在学院辅导员处下载表格填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