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注意啦!
想去基层工作
这些福利请收好!
政策支持、服务保障、
有编制、高工资
创业就业补贴、安家补贴
……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那么,如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怎样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工作?
具体实施意见都有啥?
一起来看看《意见》怎么说!
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
(一)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创新编制管理、挖掘编制潜力,不断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大县、乡基层一线编制保障力度,为适度扩大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基层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工作。县级以下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时,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数用于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高校毕业生,不得设置与职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州市级以上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安排到县、乡机关锻炼1年。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招聘国家重点高校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可不作专业限制,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四)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通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加强岗位信息发布和政策引导,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建设。到贫困地区创业并吸纳3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扶持政策,同时可按照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六)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七)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对自愿入伍大学生实施奖励,落实预定兵工作机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优先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培训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八)继续实施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基层项目”)等基层服务项目,适度扩大项目规模。
(九)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落实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整合提升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功能,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场租补贴、融资贷款和创业指导等政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到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电子商务的,可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
强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和实训体系。针对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为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优质培训资源,开发创业课程,让每一名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培训。高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参加培训合格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实训)年度计划,全省每年组织不低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
(二)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招录到县以下机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档,
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
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档。
招聘为县以下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级,在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在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高定三级。
2016年12月31日前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如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执行。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三)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除国家执业准入制度对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职称系列外,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等不作硬性要求,将基层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对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不受高级职称岗位数额限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对“四个基层项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已统一开考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外,符合有关学历要求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可参加相应职称系列的考核认定或申报评审。
对在基层一线工作且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
(四)完善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代偿政策。毕业后3年内到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学费由省财政按规定实行代偿。继续落实国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扶贫开发等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条件和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确定。
(五)加强其他待遇保障。各类基层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并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有关就业补贴政策。
完善“四个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办法。落实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可根据需要自愿迁移户口。“四个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可将户口迁至所在县级人才服务机构,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去向,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畅通基层高校毕业生流动成长渠道
(一)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
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外语、机要、保密等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省、州市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力度。省、州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倾斜。
落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把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二)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
(三)健全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
政策福利这么好
心动有木有
基层大有可为
到基层去显身手!!!
来源:云岭先锋综合整理自云南日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