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8年公费师范生考生须知
招生有关说明
公费师范生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生源地优先,面向全省招录高中阶段毕业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各地乡村学校持续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小学全科和初中一专多能乡村教师。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
其中: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为800元/人·年(按照6人间计),
生活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个月计发)。
上述三部分经费,构成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每生每年合计9800元。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已录取的公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应当与生源所在地或定向就业岗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高校共同签订《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入学前,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费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前,由学校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费师范生培养资格。
公费师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学生本人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包括生活补助,下同)。公费师范生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本人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学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
公费师范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就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时间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6年的,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流动。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应当按规定退还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退还培养经费并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招生计划
公费师范生计划性质为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方向分为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
招生计划如下: 5318楚雄师范学院小学全科教育专业文史类90人,理工类90人; 英语专业37人(文史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50人(理工类)。
分县定向计划见《云南省2018年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招生计划》。
工作办法
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以下简称县区定向);县区定向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生源(以下简称州市定向)招生;州市定向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全省生源(以下简称全省定向)招生。并按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志愿同时填报,同时投档。县区定向招生区域为定岗单位所在县的考生;州市定向招生区域为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考生;全省定向招生区域为全省范围内的考生。 (一)填报条件 1.公费师范生填报条件(1)县区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县的户籍。(2)州市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户籍。(3)全省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我省的户籍。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只招应(往)届文、理科考生,不招三校生。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二本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或高职专科”和“限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只能报考免费医学生专科层次志愿。(二)志愿设置 公费师范生志愿填报分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1.本科层次志愿设置 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三)填报时间安排 填报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填报及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8:00。(四)面试 公费师范生填报志愿后须进行面试。填报志愿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从符合条件且分数达到云南省二本及预科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依据成绩排序,提取院校招生计划数不少于3倍的考生名单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于7月1日前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档录取。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日。 面试地点:考生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设立的考点;大理州的考生,在楚雄州参加面试;昭通市的考生,在曲靖市参加面试。 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于面试当日交工作人员核验。 面试办法、面试内容和具体面试要求参见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2018年公费师范生面试考生须知》。 (五)工作流程 1.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或www.ynzs.cn)进入右侧的“工作网”进行志愿填报,相关操作参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8〕82号)。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2.填报志愿时,考生若填报了专业志愿前带有“*”的专业为免费医学专业,须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持户口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验证和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册、有关证明材料和确认表上的考生户籍信息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对其进行填报资格审核,并在打印的确认表中“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否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一栏手工勾选“是”或“否”。考生对志愿信息核对无误,需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点工作人员对其填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审核人”一栏签字,确认点要进行盖章。确认表上的签字必须要清晰、能够辨识。只有通过了免费医学资格审核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3.所填报的志愿全部为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 4.《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考生填报志愿确认表(资格审核表)》装入纸质档案袋,随考生流转。
(一)填报条件 1.公费师范生填报条件(1)县区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县的户籍。(2)州市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户籍。(3)全省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我省的户籍。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只招应(往)届文、理科考生,不招三校生。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二本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或高职专科”和“限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只能报考免费医学生专科层次志愿。(二)志愿设置 公费师范生志愿填报分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1.本科层次志愿设置 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三)填报时间安排 填报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填报及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8:00。(四)面试 公费师范生填报志愿后须进行面试。填报志愿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从符合条件且分数达到云南省二本及预科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依据成绩排序,提取院校招生计划数不少于3倍的考生名单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于7月1日前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档录取。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日。 面试地点:考生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设立的考点;大理州的考生,在楚雄州参加面试;昭通市的考生,在曲靖市参加面试。 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于面试当日交工作人员核验。 面试办法、面试内容和具体面试要求参见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2018年公费师范生面试考生须知》。 (五)工作流程 1.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或www.ynzs.cn)进入右侧的“工作网”进行志愿填报,相关操作参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8〕82号)。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2.所填报的志愿全部为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 3.《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考生填报志愿确认表(资格审核表)》装入纸质档案袋,随考生流转。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同时进行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结合考生定向志愿、高考成绩(公费师范生必须面试合格),进行投档、录取。投档过程中,首先按照县区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县区定向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州市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州市定向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按照全省定向志愿进行投档。 考生在按分数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二)投档时间 在提前本科批投档录取前,进行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本科院校志愿投档。
其他
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及定向协议录取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办理后续手续。所有录取学生签署协议后,方能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