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入红塔区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大量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入红塔区人员管理工作,防范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及扩散风险,根据《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2月8日零点以后进入红塔区的人员,一律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机关企事业人员交至所在单位及所住村、社区,其他人员交至所住村、社区。单位和乡、街道及村、社区要加强对其的日常跟踪、监测和管理,密切关注病症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的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二、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均实行“云南抗疫情”扫码入出制度。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物业小区等区域的管理者要派专人引导、监督入出人员扫码,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入出。对强行入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对2020年2月8日零点以后进入红塔区的人员,分类加强管理工作。(一)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送至龙马快捷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二)有湖北外的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可在腾讯新闻、丁香园等网站查询)旅居史的人员,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其中: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红塔区经商、务工、有房子、租房等情况的,由所住乡、街道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云南省外、无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可在腾讯新闻、丁香园等网站查询)旅居史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14天内,每天向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住村、社区报告体温等身体状况。(四)云南省内、红塔区外的人员,进入红塔区14天内,每天向所在单位及所住村、社区报告体温等身体状况。四、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不配合调查、医学观察等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停用时间由玉溪市红塔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确定,另行通告。
玉溪市红塔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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