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我校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教职工44名,其中:博士(含首席教授、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30人、硕士14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及技能要求。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岗位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移步网页下载相关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博士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博士(含首席教授、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考察的形式进行,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笔试,应聘人员直接将简历发至邮箱:rshr@ynufe.edu.cn。人事处初审合格后根据学科专业及个人意向推荐至校内相应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课程建设需要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经人事处汇总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合格并在校园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博士(首席教授、特聘教授高层次人才)工作可全年开展。
(二)硕士招聘程序
1.报名。请登录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招聘考试系统”(http://202.203.192.65/)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7:00。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019年5月22日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地点以22日公告信息为准,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复核应提交材料:
①应聘人员个人简历1份;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3张;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告:现场资格复核通过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于现场资格复核结束后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
3.考试
(1)笔试
按照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9:00-12:00。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公告安排为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
面试分为心理测试和专业测试,心理测试不计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专业测试提供参考。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人员名单,心理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告,请在笔试结束以后关注学校网站查看。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4.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公示
拟聘人员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考试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ynufe.edu.cn/)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学校监审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65114879。
咨询电话:0871-65112829 李老师
云南财经大学
2019年5月7日
来源 | 云南财经大学新闻网
作者 | 人事处
排版 | 林晶
编辑 | 张薇 吴炳昕
实习编辑 | 丁紫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