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安全为先。请您认真阅读《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规范自我,你我同行,携手战胜疫情。
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亲爱的全体教职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并牵挂着每位教职工的平安和健康。为保障大家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科学指导大家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编制了防控指导手册。请您用心阅读,认真遵守,加强防范,做好自我防护,携手战胜疫情。
一、返校返岗前
(一)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身体健康状况,每天使用“完美校园”APP进行健康打卡,确保开学前个人状况良好。(二)在思想上、行动上迅速进入到工作状态,尽量采用网上办公等方式进行业务沟通,减少人员聚集。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工作,要密切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信息与动态,要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健康风险评估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要切实做好学生开学返校报到、疫情防范、教育教学、毕业就业等相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三)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学习各项防控制度,并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和技能。(四)除按国家、云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暂时不能返校的教职工外,其他教职工应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返昆。
(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以下人员返校前须加强健康监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校,请如实按要求进行检测和上报。具体如下:
1.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教职工,返校前7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
2.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教职工,返校前7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教职工,返校前7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云南省外返昆的教职工(须持有“云南健康码”绿码凭证(平台界面展示)),全国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
(七)返校前14天内出现疑似症状,特别是发热时,应尽快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才能返校。
(八)开展健康状况申报,全校教职工,提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云南健康申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申领云南健康码,在返校返岗前14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各单位、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安排防控和教师返校有关工作,细致审核本单位教职工开学前14天的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是否来自、停留或途经疫情高发地区、是否有密切接触史、是否存在发热及咳嗽等异常症状),分类造册制定批准返校教职工名单。
(九)目前在境外的教职工要遵守所在地防疫管控规定,加强防护,减少流动、聚集。在接到学校明确通知之前,不得返校。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
(十)无法按要求返校的教职工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
二、返校返岗途中
(一)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身体健康状况,每天使用“完美校园”APP进行健康打卡。
(二)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三)出行前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暂缓返校,并及时就近就医,主动配合并执行所在地方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制度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
(四)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尽快通过安检通道。
(五)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六)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七)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排队过安检和等候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交谈和接触,尽量減少在车站停留时间。
(八)留意周围人员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要远离并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妥善保存返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九)入校时,携带校园一卡通、学校发放的工作证、“云南健康码”绿码凭证(平台界面展示),保持人员间隔1米以上,依次排队,避免拥挤,配合开展体温测量核验身份等工作。
(十)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的,还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
三、返校返岗后
(一)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自觉配合做好所在单位晨(午、晚)检工作,每天使用“完美校园”APP进行健康打卡。
(二)严格执行进出校、出昆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入校原则,严格遵守进出校园的管理规定,配合学校门卫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出入登记。
2.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务必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校园一卡通、学校发放的工作证等,具体按保卫处要求),开展体温测量和症状问询并登记。筛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路线进入校园,筛查异常者应按要求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根据就诊结果分类处置。不在学校批准返校名单内或不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不准进入。
3.食堂、物业、保安及建筑工地等非本校教职工的在校上班情况分别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保卫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应按本校教职工的进校要求严格进行审核管理,每日实行台账管理。
4.严格执行出昆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离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离昆的,按学校离昆审批有关规定执行,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校领导和学校批准方可离昆。
(三)原则上所有因私出国(境)活动应推迟或取消。若确有出国(境)必要的,应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手续,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境)。
(四)室内多人办公时,建议佩戴口罩,不串岗,减少交谈,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电话、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每日一次。如果使用频率高,可增加消毒次数。勤开窗、勤通风,讲卫生、勤洗手。
(五)教师上课时,随身携带餐巾纸、消毒湿巾或手消毒液等物品以备用。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咳、气促等呼吸道可疑症状的学生应立即上报学校。对缺课缺勤学生进行登记追踪缺课原因,并做好记录。
(六)参加会议时,会场须通风消毒,隔人隔座。
(七)校内就餐时,尽量错峰就餐并建议自备餐具分散就餐或带回办公室就餐。进入食堂时自觉接受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排队时与前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就餐,吃饭时不相互交谈。就餐前、后洗手。
(八)尽量选择楼梯步行,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九)接待外来人员时,建议佩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
(十)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确需出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个人防控常识
(一)新冠肺炎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呼吸系统传染病,呼吸道和眼结膜是病毒的主要入侵途径。目前确定的传播方式有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二)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1. 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及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三)自我防控管理和个人卫生习惯
1.个人卫生如何防控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5)做好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戴口罩注意事项
(1)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2)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3)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五、应急处置主要流程
(一)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处置
在一二一联大校区的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打校医院值班电话0871-65516109,同时报告本单位疫情联络员,在校医院医生指导下,戴好口罩,立即前往五华区人民医院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随后将就诊信息及时反馈给所在单位疫情联络员,由所在单位疫情联络员向校医院及学校疫情防控办报告,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二)教职工在校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处置
教职工在校外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疫情联络员,并立即前往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将就诊信息及时反馈给所在单位疫情联络员,由所在单位疫情联络员向校医院及学校疫情防控办报告,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三)在疫情期间,教职工如出现接触疑似、确诊或治愈病例的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疫情联络员,并在“完美校园”APP健康打卡时详细说明情况,由所在单位疫情联络员向校医院及学校疫情防控办报告,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六、严格履行防控义务和责任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靠前指挥、亲自布置、亲自督战,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全校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防控无小事,做到精准施策,精细落实,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不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被动。
(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在岗在位”,及时掌握疫情和师生动态、及时安排部署、及时采取行动,把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全校教职工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中要求个人承担的传染病防控义务和责任。
(四)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以及学科教师的育人作用,及时向学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学生客观辨识繁杂网络舆情的本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动态了解与监测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及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帮助学生科学防疫、认真学习、健康成长。
(五)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发表或扩散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六)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凡各级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造成疫情事故和工作事故的,学校将严肃问责追责,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衷心感谢全体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优美平安的校园等待您的归来!
往期精选:
开讲啦!校党委饶卫书记做客云岭大讲堂,谈西南联大爱国精神
返校第一天 | 我们回“家”啦!
@YNNUers,你的置顶聊天是什么?
排版 | 朱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