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应邀到云南警官学院作专题学术讲座,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李刚主持讲座。
陈兴良教授结合自己丰富的学术经历、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通过详实的论述和鲜活的案例,给大家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对刑法实施的影响与启示,深入分析了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协调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关系等热点问题。
李刚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陈兴良教授的讲座既是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堂“思想政治课”,对学院广大师生进一步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实施过程遇到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李刚书记要求,院属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一要认真学习消化陈兴良教授的讲座内容,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二要认真学习陈兴良教授严谨务实的治学态度,孜孜不倦的科研精神,为国家和人民勤勉尽责工作的踏实作风。三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做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履行岗位职责,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安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必备能力。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坚决拥护者、忠实践行者和积极宣传者。
学院党委成员、副厅级干部、二级巡视员、全体干部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现场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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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文图|杨秀明(文) 潘啸(图)
编辑|徐安邦 校对|杨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