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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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

日前,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于2022年1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相关建设实施方案报送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深入推进新医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请各地各校根据《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1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一式3份)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科教育处),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请从教育部网站主页(http://www.moe.gov.cn)点击“最新文件”→“教育部文件”→“信息拥有司局”→“高等教育司”中下载。

联系人:唐博文、张亮

联系方式:010-66096767

电子邮箱:tangbowen@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教司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1.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

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实施方案(样表)

来源:中国教育发布

编辑:王世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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