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精神,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8月26日,由院长余清海、副院长兰玉琼带队,纪检科、审计处、招生就业处相关工作人员一同深入各系部开展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
核查过程中,余清海强调,各系部必须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熟悉就业核查工作的相关程序,切实提高责任心,密切配合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兰玉琼指出,各系部要压实责任,开展全面自查和**,规范就业数据统计,加强就业跟踪,把就业核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2021届毕业生的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规范。
本次核查主要采用电话随机抽查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就业去向、查看就业证明材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就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三准确”。通过认真审核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帮助各系部找出就业数据和就业证明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文图】马梦媛
【编辑】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