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决定,丽师获评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
丽师党委一直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委关于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力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构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担责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高标准完成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人人、时时、处处、事事显文明的良好风尚。
自第二届文明校园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在学校党政的坚强领导和广泛动员下,召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协调会、推进会,形成“上下联动、师生互动、协同推动”的良好格局。学校坚持文明创建细化在日常、受益在师生,不断夯实文明创建影响力、辐射力,创建工作特色鲜明、成果显著,有效凝聚了全校共识,有力推动了学校事业发展,得到了考核组专家的高度评价。
学校将以获评“省级文明校园”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拓宽工作渠道,丰富工作内涵,突出特色亮点,促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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