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精神卫生工作事业发展,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编制外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31名,医疗护理岗位21名;康复岗位1名;行政后勤岗位9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临沧市人才信息网、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1.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行政办公楼六楼,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
报考医疗岗位:医务科 (联系人:杨光娅 13908838701)
报考护理岗位、康复岗位、清洁员:护理部(联系人:李玉琼 13988365080)
其他岗位:人事科 (联系人:郭忠露 15906907267)
4.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0年编外合同制员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资料下载邮箱:相关资料下载邮箱:lcjsby@163.com(密码:a12345678)
(三)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
医疗护理岗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政后勤、康复岗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不足3名及以上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开考。
2.笔试、技能操作考官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笔试试卷分A卷和B卷,由考生派代表随机抽取。技能操作考试按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临床实践按理论与技能操作总成绩排名1:1进入考试。如出现主动放弃临床实践人员从理论与技能操作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3.成绩计算
各考试项目实行100分制,每个项目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医疗护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40%+技能操作×40%+临床实践×20%。行政后勤、康复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技能操作50%。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医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的拟录用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复检、检测执行回避制度,体检(复检)医生、检测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招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人员
经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由科室进行培训上岗并负责履职考核工作。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
(二)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各项目考试环节佩戴口罩持健康码进入,并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电话:0883-2147754 15906907267
监督电话:0883-2147754 13759368266(纪检委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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