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选择进企业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应了解大学生本人进入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个人需要了解的相关情况。同时对用人单位提出需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大学生本人要如实说明。
二是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大学生将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交由单位保管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押金或其他实物作担保的,大学生本人应当拒绝。《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进行以上行为要求。
三是要了解清楚用工的主体。目前,用工的形式有直接用工(即由用工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用工(即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大学生与单位交谈时应问清楚是哪种方式。
四是要把握好劳动合同期限。当前,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大学生可与单位协商选择适合的期限。
五是协商薪酬。大学生进入单位前应了解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和进入单位后的报酬确定。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工资分配方法和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依法确定。大学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工资报酬。
二、大学生进入单位时应注意事项
一是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内容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是把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重点要了解《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施行)、《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施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2月1日施行)等。同时关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维权保障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