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内容
我省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扶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二次贷款贴息和青年创业示范园补助。
扶持对象及扶持内容
1、大学生无偿资助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
2、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3、大学生创业网店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4、二次贷款贴息
对经“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申报时间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助、网店补助项目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前;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业务流程
(一)受理机构。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报流程。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创业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的审核按照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项目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实地调查,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推荐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
(3)复审和公示。州市级劳动就业服务局、财政部门在县级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州市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8月底前联合州市级财政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4)对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州市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财政部门在拨付首期资金3个月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中期评审表》,检查阶段性成果。
(三)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2、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3、大学生网店补贴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2)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
4、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按照现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