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笔从戎铸军魂,参军报国正当时。2021年全国上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党和国家召唤符合条件的热血青年应征入伍,报效祖国!希望广大青年学生立即行动起来,携笔从戎,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2021年
全国征兵公益宣传片
《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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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版征兵公益宣传片《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
2021年
全国征兵公益微电影《逐梦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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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版征兵公益宣传片《逐梦青春》
01
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专业、性别不限。2021年上半年征兵的重点是大学毕业生,国家鼓励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上半年参军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同时上半年入伍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02
征集条件
1
年龄条件
男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女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3周岁。
2
身体条件
身高: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3
政治条件
符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要求和有关规定。
03
征集程序
1
网上报名
(1)报名地址: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2月20日。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2月15日18时。
(3)报名应征地:从学校报名入伍的安宁校区学生填写“昆明市安宁市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安宁校区”;莲华校区学生填写“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选择从入学前户籍地应征报名的,填写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相应名称。
2
校内初检
2021年1月7日,学校武装部、校医室组织完成校内初检初审,从生源地报名的可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初检。
3
上站体检、政治考核
从学校应征的大学生,1月8日—10日,学校武装部、学院、安宁市征兵办、五华区征兵办已组织从学校端口报名入伍的学生到指定医院完成第一次上站体检,2月23日前后对后报名学生再组织一次上站体检。2月25日左右对上站体检合格人员(含边缘人员)组织复检同时启动政治考核(政审)。
在户籍地(生源地)应征的大学生,2月10日前乡镇完成初检,2月20日县级开始组织第一批集中体检(复检)。对体检合格人员,2月25日开始组织政治考核
4
预定新兵、役前训练
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3月7日左右由县级征兵办预定新兵,3月10日至20日开展役前教育训练。
5
批准入伍
3月16日左右正式定兵并公示,3月21日左右由征集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组织交接起运起运新兵,3月底上半年征兵结束。
04
经济待遇
1
学费补偿代偿
所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我校大专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均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2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云南省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2020年云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不低于10871.40元/年,2021年预计会更高,其中:
(1)安宁市义务兵(我校安宁校区学生选择从学校走兵)家庭优待金(2020年标准):16722元/年×2年=33444元
(2)五华区义务兵(我校莲华校区学生选择从学校走兵)家庭优待金(2020年标准):16100元/年×2年=32200元
选择从生源地入伍的家庭优待金按所在县级家庭优待金标准执行,不低于10871.40元/年。
【适用:义务兵】
3
一次性奖励金(从昆明市(下辖县区市)入伍的)
(1)省级奖励:专科学历在校生,3000元;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含上半年毕业班学生),6000元
(2)昆明市奖励: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15000元
(3)区县奖励:学校端口(安宁市、五华区)对进藏发放不低于5000元的服役特殊优待金。
选择从我省其他县级生源地入伍的一次性奖励金按所在县级奖励金标准执行。
【适用: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4
工资津贴待遇和保险(以昆明地区为例)
义务兵津贴:1000元/月×12+1100元/月×12=25200元
养老保险金:26732元(退役后可接续关系)
职业年金:16205元
【适用:义务兵】
5
退役金
4500元/年×2年=9000元
【适用:退役士兵】
6
云南省一次性退役补助
3600元/年×2年=7200元
【适用:退役士兵】
7
报销差旅费
云南省积极解决大学生8月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的有关困难问题,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2020年从昆明市(下辖县、区、市)报名参军入伍并最终被批准入伍的应届大学生毕业生,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交通费(由县级征兵办统筹发放)。
【适用:大学应届毕业生】
8
学校(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入伍奖励
(1)对从云南省内(学校或省内生源地)应征报名并经国家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爱我国防奖励金”8000元。
(2)对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期间给予200元/人/年的复转军人“双节”慰问金。
05
部队发展
1
选取士官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
【适用:大学毕业生】
2
报考军校
未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截止每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服役满1年;士官满2年,可以报考军校。
【适用:大学在校生】
3
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不超过26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大学毕业生】
06
学业保障
1
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2
转专业(校级优惠政策)
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复学,或者应征入伍新生退役后入学,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而且在复学(或入学)时就可办理转专业手续,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适用:学校在校生、高校新生】
3
课程免修、学分奖励(校级优惠政策)
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可以向教务处申请免修体育Ⅰ、体育Ⅱ、体育专项Ⅰ、体育专项Ⅱ、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体育Ⅰ、体育Ⅱ、体育专项Ⅰ和体育专项Ⅱ以90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以100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退役复学学生入伍经历可在退役复学(或入学)后申请6个学分的选修课程奖励,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免修第二课堂,成绩记为8个学分。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4
毕业实习免修(校级优惠政策)
毕业班学生完成各类课程学习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学生参加每年1月至3月的春季征兵并入伍的,可申请免修毕业实习。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可按学院要求申请提交实习报告,学院根据实习报告评定最后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成绩。
【适用: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复学学生】
5
学业帮扶(校级优惠政策)
批准入伍的在校生,入伍前后有不合格科目的,退役复学后由教务处和所在学院安排教师进行针对性辅导,可针对退役学生的个别课程单列补考计划。
6
评优评奖优先(校级优惠政策)
(1)退役复学学生完成学业后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退役复学学生同种条件下优先推优、优先列为入党培养对象;同种条件下优先选拔进入学生会、社团担任干部,优先选拔进入学校国旗护卫队;同种条件下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3)退役复学学生若满足无违纪、无补考条件的,普通退役复学学生每年度综合测评加3分;服兵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嘉奖的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8分,荣立“二等功”加10分。荣立“一等功”加15分。
7
高职(专科)升学
全国层面,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云南省自2020年6月22日开始,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2年内且专业对口的,可推荐免试入读我省普通本科。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8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专项计划规模扩大到8000人,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退役大学生】
07
就业创业
1
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退役复学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或毕业就业时,学校、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适用:大学毕业生】
2
参加公务员招录
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并逐步扩大招考数量。27个深度贫困县及所属乡镇可设置部分岗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考。
乡镇人武部门的人武专干岗位,可以限“人民武装”专业毕业生招考,退役士兵报考此类岗位,视为满足专业要求。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3
放宽招录(聘)条件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
【适用:退役军人】
4
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适用:大学毕业生】
5
纳入基层服务计划
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共享我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
【适用:大学毕业生】
6
高校人员招聘
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优先录用。
【适用:大学毕业生】
7
放宽落户限制
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外省籍高校毕业生在滇入伍同等享受省级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退役落户后可按照人才落户等政策在云南省任一城镇地区(含昆明主城区)“零门槛”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适用:退役军人】
8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适用:退役军人】
9
拓展就业渠道
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适用:退役军人】
10
加强后续扶持
对退役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援助措施实施就业帮扶。
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适用:退役军人】
11
鼓励扶持创业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适用:退役军人】
08
其他待遇
1
悬挂光荣军属牌
对当年入伍的义务兵,须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在翌年建军节前将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
【适用:义务兵】
2
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适用:义务兵、士官】
3
出行优先
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随同军人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提供与军人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适用:现役军人】
4
游览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适用:现役军人、残疾军人】
相关入伍政策可关注“云南征兵”(云南省政府征兵办官方微信公众号)。
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云南征兵、学校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