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报学校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将学生离校外出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01 丨总原则
在校学生按照“非必要不出校”的原则尽量减少出校
02丨“离校外出审批”调整为“离校外出备案”
学生出行需主动、按要求真实报备出行轨迹等相关信息做到在“易班”系统提前报备即可进出校园
03丨 校门管理要求
离校需出示易班”离校备案完成 “界面返校需出示”健康码“ ”行程码“ 测量体温
04丨易班”离校外出审批应用“调整
1、原”离校外出审批“更名为”离校外出备案“2、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班主任审批程序,调整为抄送学院相关老师
本次调整自3月15日开始执行,随疫情变化,管理措施将及时调整。来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