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费
指
南
新
生
请
查
收
PART.01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应交费项目与标准如下(单位:元/人):
说明:款项请务必在8月16日前缴清。教材费、警服费、生活用品等费用(主要用于购置床上物品、生活用品、训练用品及体检费等)、餐费均属预收, 多退少补。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待开学后可以在学校申请贷款,但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差额款项请在上述规定时间按缴费流程交纳。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考生可拨打0571-89890239咨询。
西藏班及保送生的交费要求详见本人录取通知书。
PART.02
交费流程
1
登录支付宝,将地址切换至“杭州”,进入“市民中心”。
2
在搜索框中输入“公共支付-杭州市”。
3
选择“公共支付”。
4
选择“按执收单位”。
5
业务归属地选择“省本级”,执收单位选择“浙江警察学院”,办理事项选择“浙江警察学院收费业务”。
6
查询要素选择“身份证号”,下方输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
7
选择“缴款单号”,两笔款项都需要交。
第一笔钱:教材费、警服费、生活用品等费用;
第二笔钱:学费、住宿费、餐费。
8
在“缴款单明细”中输入“手机号码”,确保能够正常查收缴款短信凭证。
9
确认“支付单详细信息”。
10
选择“支付方式”。
11
确认付款。
12
支付成功界面。
请您截取支付成功界面并保存,以便后续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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