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有效保障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教职工返浙返绍、进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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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干部职工:9月3日;教师: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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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在省外的教职工提前返浙返绍要求
1.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以外地区的教职工,要求在8月20日前返浙返绍,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按属地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健康管理工作。回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安全。返浙返绍后,非必要不再出浙出绍。
2.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的教职工,暂缓返校,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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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开学报到健康条件
教职工来校报到时,必须持有绍兴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和学校通行码,并满足以下健康条件:
1.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高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有返校前14天“健康报平安”打卡记录。
3.返校前1个月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4.返校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入境教职工严格落实境外返浙人员“14+7+7”健康管理后,凭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申请进校。
5.返校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
未达到以上条件者,要主动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申请暂缓来校。中高风险地区、疫情管控地区,密切接触者,以及正处于“14+7+7”、“14+7”、“7+7”和“3+14”健康管理期间的教职工一律暂缓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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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返绍的教职工,若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或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后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返绍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接受相应健康管理。属于绍兴市防控办划定的重点地区的人员,按要求执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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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天健康报平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如发生确诊、疑似、核酸阳性、密接、次密接、隔离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部门)和学校防控办(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3867502005、6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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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做好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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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委宣传部
编辑 / 杨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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