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我校202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4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
5月5日开始上班。
4月24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二)的课,
5月7日(星期六)上5月4日(星期三)的课,
行政人员正常上班;5月5日上周四的课。
后勤中心及附属单位放假轮休时间自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
(一)学校设总值班,
学校值班电话:
63732699(9292888);
保卫处应急电话:
63742110(9292110)。
(二)学校值班安排
值班人员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2022 学年春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学校值班要求的通知》,严格落实值班工作。
三、从严从紧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学院(部)、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和属地管理要求,师生同策,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假期期间及时、如实、准确填写“每日一报”健康信息。认真落实师生员工出行报备审批制度,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留校、离校师生员工信息台账,报备时要注明出临理由。4月27日-29日,“每日一报”中增设“五一假期去向”必填项,请师生员工及时填报去向,三天内填报去向若不一致,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内容为准。各单位要做到师生人数底数清、去向明,4月29日14:00前将统计信息及时报送校防控办,教师信息由人事处汇总,学生信息由学工部、研工部会同相关学院、部门进行汇总,并报防控办。
(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提倡师生假期留校。假期期间,除常住杭州(临安区范围以外)并经人事处报备登记的教职工返回居住地外,其余师生员工确需出临安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出行,并报学工部或研工部备案;教职员工须通过智慧浙农林“一件事”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负责人对出临事由审核后,报防控办(公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并抄送人事处备案。
(三)假期期间,出杭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师生员工,“校园通行码”一律转为紫码,如需进校,则按以下要求执行:
1.出省的师生员工,须严格落实入浙首站“落地双检测”(抗原检测及核酸检测)制度,返校前须在“每日一报”中提交杭州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转为绿码。到校后2天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出杭但未出省的师生员工,返校前须在“每日一报”中提交杭州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转为绿码。
(四)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含外籍教师及其家属)进出校园继续实行“一看二扫三测”。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不得进校。严禁校外人员进校,继续关闭学校访客审批系统。涉及日常必备物资供应、校园清洁安保等备案进校人员,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单位进行详细核实排查。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校外人员不得审批进校。严禁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借码”给他人进校。
(五)各学院(部)、部门要引导师生假期期间少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或参与聚集性的活动,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出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六)加强校内重点区域每日消毒工作及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全面细致落实“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等校园疫情防控举措,强化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环境监测和消杀。高度关注假期期间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特别是进口物资、冷链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及校办、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处、公管处、保卫处、信息中心、后勤中心等部门假期期间每日须安排一名人员在校值班,其他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一名负责人在临安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到岗处置。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请于4月29日(星期五)前将假期值班人员信息录入“智慧浙农林”APP的“值班安排”栏;
(二)各学院(部)、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设备处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四)保卫处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门管理和校园巡查;
(五)后勤中心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学校自5月1日起调整作息时间,执行夏令时作息时间,详见学校网站“公共服务”栏目“校园实用信息”中的作息时间。
浙江农林大学
图文 / 校办
排版 /王容
责任编辑 / 尧甜
审核 / 郝璞玉
终审 /陈胜伟
出品 / 浙江农林大学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