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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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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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与计划

我校列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除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外)均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国家最终下达的专业及计划为准,我校有权根据推免生的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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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与录取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阅读文献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核考生的学术、科研能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核考生的应用、实践、科研动手能力。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

6.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11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7.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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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在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明确。提前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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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317室。

邮编:313000

电话:0572-2322779

Email:yjsc@zjhu.edu.cn

官方网站:http://yjsy.zj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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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兰玮玮

来源 | 研究生院

责编 | 刘欣淇 朱梦玲 兰玮玮

审核 | 俞虹

终审 | 程龙

出品 | 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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