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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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0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省外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2.资格审核
所有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信息,将在3月19日至20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1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缴费
所有经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110元/人),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图书信息中心
三、考试
考试科目: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考试日期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0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院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若我院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进行征求志愿。
共同奋斗
五、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0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他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考生档案由所在高职院校寄送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就业处(档案备注:“专升本档案+学生姓名”)。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联系电话:0579-82166011